境内:
95339
中国香港、澳门、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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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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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感谢您选购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航空”)推出的“飞行通”产品,请您在购买前仔细阅读如下产品使用规则(以下简称“产品使用规则”或“使用规则”),并特别关注加粗部分条款和特别注意事项说明。
购买“飞行通”产品的用户(即购买人,以下简称“用户”或“权益尊享人”)可根据购买的产品类型获得等价值的“可签转”机票(以下简称“可签转机票”),并获赠等额数量的实物礼品积分及等额数量的奖励积分。
在产品有效期内,根据产品使用规则及相关协议规定,可签转机票可任意转签至海航航空旗下境内11家航司自营航线机票,获赠的积分可分别兑换相应的附加服务产品(以下简称“附加服务产品”)及实物礼品,享受“买1送1返1”的权益。
“飞行通”产品共分黑金(10万)、白金(6万)、金(3万)、银(1万)四个产品档位,其中黑金(10万)、白金(6万)、金(3万)三个档位产品可添加一定数量的权益共享人(以下简称“权益共享人”)共同使用产品权益,用户本人及权益共享人与本人同行时根据产品的不同档位还可享受不同等级的贵宾服务权益(以下简称“贵宾服务权益”)。
产品档位名称 | 产品金额 (元) |
买 可签转机票价值 |
送 实物礼品积分 |
返 奖励积分 |
贵宾服务 权益 |
权益共享人 | 有效期 |
---|---|---|---|---|---|---|---|
银 | 10000 | 价值1万的多段国内常飞航线机票 | 10000点积分 | 10000点积分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2个月 |
金 | 30000 | 价值3万的多段国内、国际常飞航线机票 | 30000点积分 | 30000点积分 | 适用于用户本人及权益共享人(需与用户本人同行) | 1名指定受益人 | 12个月 |
白金 | 60000 | 价值6万的多段国内、国际常飞航线机票 | 60000点积分 | 60000点积分 | 4名指定受益人 | 24个月 | |
黑金 | 100000 | 价值10万的多段国内、国际常飞航线机票 | 100000点积分 | 100000点积分 | 6名指定受益人 | 36个月 |
说明:
1.本产品奖励积分及实物礼品积分均是各自独立的积分体系,不同于金鹏俱乐部会员积分或其他合作航空公司积分,不得与其他类型的积分共同、交叉或叠加使用。
2.本产品的奖励积分可用于抵扣兑换等额标价的机票及附加服务产品,实物礼品积分用于抵扣兑换等额标价的实物礼品,具体以产品页面实际展示和提供为准。
3.银(1万)、金(3万)档位产品对应赠送的实物礼品将通过抵扣实物礼品积分确定并随机发放,暂不支持用户自选。
4.本产品有效期自可签转机票交付至用户在“飞行通”产品专区中的系统账户之日起,计算至相应档位产品有效期届满之日,具体以不同pg电子官方网站的产品展示的日期为准。
本产品支持18周岁(含)以上的用户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线上购买。
用户登录“海南航空”app、“海南航空”微信小程序或其他官方pg电子试玩的合作伙伴app,进入“飞行通”产品专区选择对应产品档位,完成实名认证,根据指引填写姓名、证件号、手机号、意向起飞地、常用意向目的地等信息后,在线上进行支付完成购买。其中常用意向目的地目前仅支持填写国内城市,但不影响您后续根据实际行程需要签转至可适用的国际航班。
用户可进入“海南航空”app、“海南航空”微信小程序的“飞行通”产品专区进行产品使用及附加服务产品、实物礼品的兑换。
可签转机票、奖励积分、实物礼品积分均只能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且签转订座后的机票航班日期不能超出产品有效期,兑换的附加服务产品也仅能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
用户可根据购买产品的档位增加或调整权益共享人,共同使用该档位内的产品权益,具体如下:
1.银(1万)档位产品仅限用户本人使用,不支持增加权益共享人。
2.黑金(10万)、白金(6万)、金(3万)档位产品可分别添加6名、4名、1名权益共享人。
3.权益共享人范围仅限用户的直系亲属,包括用户的配偶、子女及用户和配偶双方的父母。
4.旅行开始之日年龄满两周岁(含)但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旅客使用标准与成人标准一致。不满两周岁的的婴儿不占座机票按相应航空公司的现行规定使用,如现行规定改变的,以最新规定为准。
5.产品购买7天内未进行任何可签转机票的转签订座或使用的,用户可对权益共享人进行添加或变更(需在人数限制范围内),超过7天或产品已使用则不再支持增加或调整。在产品有效期内每满1年可提供1次为期7天的增加或调整权益共享人期限,具体自产品生效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为起算期限起始日,第7日为期限届满之日。如产品有效期到期日早于或等于满1年之日的,则不再支持权益共享人的调整或增加。
6.权益共享人仅限于以上第3点所示范围,并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添加或调整,如发现购买人添加或使用的信息涉嫌造假的,则将取消产品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可签转机票、奖励积分、实物礼品积分及附加服务产品、贵宾服务权益等,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产品购买时不支持开具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可签转机票使用时提供定座机票的行程单或电子发票:
1.使用可签转机票进行订座后,可根据使用的可签转机票价值与现金(包含现金组合支付与现金税费支付)打印对应行程单或电子发票。如超出产品有效期仍有剩余可签转机票未使用的,差额部分可开具电子发票补齐。
2.奖励积分兑换的机票仅开具现金部分(包含现金组合支付与现金税费支付)的行程单或电子发票。
3.实物礼品积分兑换不提供发票。
产品在购买后7天(含)内未使用,支持全额退订,超过7天则不支持退订。如超出产品有效期用户仍有全部或部分产品权益未使用完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支持全部、部分或任何形式的退款。
(一)航空公司航线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发生航线停飞、航班时刻更改、航班延误、航班取消、航程改变,可按各实际承运航司具体规定实施的相应航班保护安排。
(二)产品不涉及任何储值服务,权益不计息、不透支,不提供兑现、找零,严禁任何形式的套现等违规行为。
(三)使用本产品订座和兑换的机票不累计金鹏会员定级航段、定级积分及消费积分。
(四)本产品使用和兑换时不与其他优惠同享,不得与代金券、现金券、金鹏积分优惠等叠加使用。
(五)产品发行方有权根据产品服务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产品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和调整将在官方渠道公布,并于公布时即时生效。
(六)若用户发生违反产品使用规则或其他违反相关营销活动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产品套利)的作弊行为,产品发行方有权取消相关用户的产品权益及其所获利益,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产品购买后如有咨询,请拨打pg电子试玩的售后服务专线95071111。
(八)请认真阅读上述规则及《“飞行通”产品用户服务协议》以及各实际承运航空公司的《运输协议》《运输总条件》《充电宝等行李运输限制》《特殊旅客乘机标准》等,购买成功则视为同意产品规则。如对本产品使用规则有异议,请谨慎购买。
“飞行通”产品是为了体现辽宁方大集团入主海航航空后,对高端客户一如既往支持海航、信任海航的回馈,积极践行“四个有利”的企业价值观。产品权益包括等价值的可签转机票,并获赠等额数量的实物礼品积分及等额数量的奖励积分。在产品有效期内,根据产品使用规则及相关协议规定,可签转机票可转签至海航航空旗下境内11家航司自营航线机票,获赠的积分可分别兑换相应的附加服务产品及实物礼品,享受“买1送1返1”的权益。
“飞行通”产品共分黑金(10万)、白金(6万)、金(3万)、银(1万)四个产品档位,其中黑金(10万)、白金(6万)、金(3万)三个档位产品可添加一定数量的权益共享人共同使用产品权益。
产品适用海航航空旗下11家航空公司自营航线机票(代码共享航班除外),包括: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首都航空、天津航空、祥鹏航空、西部航空、北部湾航空、乌鲁木齐航空、福州航空、长安航空、金鹏航空。其中,银(1万)档位的产品仅适用于国内航班,金(3万)、白金(6万)、黑金(10万)档位产品可适用于国内、国际及地区航班。
“飞行通”产品奖励积分及实物礼品积分均是各自独立的积分体系,不同于金鹏俱乐部会员积分或其他合作航空公司积分,不得与其他类型的积分共同、交叉或叠加使用。本产品的奖励积分可用于抵扣兑换等额标价的机票及附加服务产品,实物礼品积分用于抵扣兑换等额标价的实物礼品,具体以产品页面实际展示和提供为准。购买产品且未使用时,可用奖励积分及实物礼品积分为0。当使用可签转机票抵扣换签等额定座机票并完成乘机24小时内,系统将根据可签转机票的使用进度等比例发放积分入账。
“飞行通”产品支持18周岁(含)以上的用户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线上购买。如选择银(1万)档位产品仅限购买人本人使用,如选择金(3万)、白金(6万)、黑金(10万)档位产品除购买人本人使用外,可分别增加购买人的直系亲属1名、4名、6名作为权益共享人共同使用所属该档位内的产品权益。
注:本产品直系亲属范围限定为购买人的配偶、子女及购买人和配偶双方的父母。
“飞行通”产品支持18周岁(含)以上的用户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线上购买,您可登录海南航空app、小程序、pg电子试玩的合作伙伴app(民生银行全民生活app),进入“飞行通”产品专区进行购买。
购买产品时需选择1-3个常用国内意向目的地城市,在后续订座时优先展示,方便您快捷选择,并不影响您后续根据实际行程需要签转至其他航班(包含国际航班)。产品购买后将依据您填写的国内意向飞行需求按国内经济舱全价一次性完成可签转机票的出票,并向您进行交付。产品有效期内,您只需选择始发地、目的地、日期、航班等信息进行机票订座,系统会根据您选择的航班的机票价值,自动对已出可签转机票的相应价值进行等额抵扣,抵扣后可签转机票的数量和价值将会调整,您无需担忧。
如您在购买”飞行通”产品7天内未进行任何可签转机票的转签订座或使用的,用户可对权益共享人进行添加或变更(需在人数限制范围内),超过7天或产品已使用则不再支持增加或调整。在产品有效期内每满1年可提供1次为期7天的增加或调整权益共享人期限,具体自产品生效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为起算期限起始日,第7日为期限届满之日。如产品有效期到期日早于或等于满1年之日的,则不再支持权益共享人的调整或增加。
线上购买仅支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为本人购买,购买前需完成人脸识别实名认证。如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等其他有效证件类型,您可致电95071111客服热线咨询购买方式。
产品在购买后7天(含)内未使用,支持全额退订,超过7天则不支持退订。如超出产品有效期用户仍有全部或部分产品权益未使用完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支持全部、部分或任何形式的退款。
产品购买时不支持开具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您可在可签转机票使用时提供定座机票的行程单或电子发票。
1.使用可签转机票进行订座后,可根据使用的可签转机票价值与现金(包含现金组合支付与现金税费支付)打印对应行程单或电子发票。如超出产品有效期仍有剩余可签转机票未使用的,差额部分可开具电子发票补齐。
2.奖励积分兑换的机票仅开具现金部分(包含现金组合支付与现金税费支付)的行程单或电子发票。
3.实物礼品积分兑换不提供发票。
您购买产品后,系统将依据您填写的国内意向飞行需求按国内经济舱全价一次性完成可签转机票的出票,并向您进行交付。您可在有实际出行需求时使用可签转机票进行转签订座,完成定座机票出票,出票时将在公务舱指定舱位(c舱、d舱)与经济舱指定全价舱位(国内b舱,国际y舱)订座。
如定座机票价格低于单张已出可签转机票价值,差额部分自动返还至用户可签转机票账户,如定座机票价格高于单张已出可签转机票价值,系统会自动使用多张已出可签转机票进行组合抵扣,差额部分自动返还至用户可签转机票账户,具体抵扣的航线由系统自动匹配,您无需担忧。
在进行转签订座时您可选择全部使用可签转机票进行等额抵扣,或与奖励积分组合进行抵扣,组合抵扣时奖励积分的比例不超过对应定座机票价格的50%(但可签转机票剩余金额不足时除外);如奖励积分余额仍不足可选择现金组合支付。
您在使用可签转机票额度进行转签订座或使用奖励积分兑换机票时,您可选择全部使用可签转机票进行等额抵扣、全部使用奖励积分进行等额抵扣,或可签转机票与奖励积分组合进行抵扣,组合抵扣时奖励积分的比例不超过对应定座机票价格的50%(但可签转机票剩余金额不足时除外);如奖励积分余额仍不足可选择现金组合支付。
在使用奖励积分进行兑换附加服务产品时,按相应产品的标价价格等额抵扣奖励积分进行支付,不支持现金混合支付。
如儿童或婴儿作为权益共享人,兑换规则如下:1、旅行开始之日年龄满两周岁(含)但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旅客使用标准与成人标准一致;2、不满两周岁的的婴儿不占座机票按相应航空公司的现行规定使用,如现行规定改变的,以最新规定为准。
使用”飞行通”产品订座和兑换的机票不累计金鹏会员定级航段、定级积分及消费积分。
银(1万)、金(3万)档位不支持自主选择礼品种类,系统将通过自动抵扣实物礼品积分确定并随机发放配送。白金(6万)及黑金(10万)档位产品,用户可通过礼品兑换站自主选择并兑换礼品,具体以礼品兑换站展示为准。
礼品兑换时将按商品的积分标示等额抵扣实物礼品积分进行兑换。银(1万)、金(3万)档位对应的实物礼品将根据用户每季度可签转机票的使用进度进行兑换,白金(6万)及黑金(10万)档位的产品用户可根据每月(可累积)可签转机票的使用进度进行兑换。
如您购买金(3万)及以上档位的产品,在产品有效期内,购买人本人以及权益共享人(与购买人同行时)根据产品的不同档位可享受不同等级的贵宾服务权益。同时,白金(6万)、黑金(10万)两档产品可分别携带1名、2名随行人员享受部分地面服务权益,随行人员不限制必须为权益共享人。
可自愿签转至产品适用范围内航司。黑金(10万)档位产品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4小时(含)外可享受不限次免手续费签转、变更及免手续费退票;黑金(10万)档位产品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后的签改退规则,以及白金(6万)、金(3万)、银(1万)档位产品的签改退规则均按实际承运航司现行多等级舱位规定中y、c、d舱位执行(b舱与y舱一致)。签转、变更仅限产品有效期内运营的航班。
如航班不正常,按各承运航司现行国内、国际及地区不正常航班票务管理规定办理,但如需非自愿签转,国际及地区航班仅允许签转至中国境内航空公司的航班。
您购买”飞行通”产品后,可在产品权益范围内多次兑换,无次数限制。您需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完毕,如超出产品有效期用户仍有全部或部分产品权益未使用完毕的,视作自动放弃,不支持全部、部分或任何形式的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