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调整
关于下发《受第9号台风“苏拉”影响的海南航空国内客票特殊处置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 21:49:00
尊敬的旅客:
为帮助旅客妥善安排出行计划,现下发受台风“苏拉”影响的国内客票特殊处置规则,具体如下:
一、适用条件
(一)适用航班:海南航空深圳、珠海、厦门进出港的国内航班(包含海南航空为市场方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适用日期
1.适用航班日期:2023年8月31日(含)至2023年9月2日(含)。
2.适用出票日期:2023年8月31日(含)之前。
(三)适用退座时间
须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取消定座。
(四)适用票证:880票证;经海南航空880确认的国内bsp客票;与海南航空签订互售协议的航司票证。
(五)已办理退票或变更的客票,已收取的变更费、退票费不予补退。
二、航班不正常时,非自愿退改签规则按海南航空现行国内不正常航班票规办理。
三、航班正常时,客票特殊处置规则
(一)自愿退票
1.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已取消定座记录的客票,在客票退票期限内至原购票地办理全退,免收退票费。
2.退票原因备注:苏拉台风全退。
(二)自愿变更
在航班计划出港前已取消航班定座的客票,可免费变更至2023年9月6日(含)前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
(三)自愿签转:按购票时适用的多等级舱位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四、其它
(一)如未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取消定座,或已按本政策办理免费变更后再提出退改签申请的,均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本规则自2023年8月31日22:30起生效。
(三)其他规则按海南航空现行国内不正常航班票规及多等级舱位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