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调整
关于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 17:30:00
尊敬的旅客:
自2023年10月5日(出票日期)起,海南航空及大新华航空国内航线(含:国际客票国内航段)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7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30元。
2、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以及按民航局规定享受成人公布普通票价50%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3、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4、国际客票以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
5、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2023年10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3年10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